文本描述
门店薪酬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公正透明合理,与直营店铺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直营网点市场地位相匹配的直营店铺薪酬体系和薪酬政策,规范薪酬管理工作,构筑有内蒙零售直营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支持直营店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激励公平竞争,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合理确定劳动报酬。
2.实行岗位基本工资与提取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机制。
第三条 分配比例
直营店铺员工薪酬分为五个部分,对所有店铺系统员工的薪酬计算,采用“员工薪酬=基本工资+级级补贴+工龄工资+销售提成”。直营店铺职位划分为店长(四级)、导购(四级)。薪酬确定主要是根据工作业绩并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和地域差异。本制度所涉及工资标准皆为税前工资。
第四条 管理体制
直营店铺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由分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人力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直营管理部组织店铺执行。
第五条 适用范围
内蒙古分公司区域内各直营店铺员工(店长、导购员),其薪酬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六条 店铺员工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
店铺员工薪酬=基本工资+职级补贴+工龄工资+销售提成
店铺店长薪酬=基本工资+职级补贴+工龄工资+店面总体任务完成情况(奖罚)*奖罚比列
2、薪酬结构各部分说明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刚性的保障因素,作为公司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固定收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员工的职位等级与出勤情况进行核算,不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
(2)职级补贴:作为同岗位员工晋级后的补贴。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核,作为员工晋级的条件。
(3)工龄工资:针对入职满1年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工龄补贴,区分新老员工的差异,稳定员工队伍。(工龄工资满一年50元一年后每递增一年增加10元,至100元封顶)。
(4)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是直营店铺业绩的体现,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员工销售完成比的基础上,根据提成机制进行计提。(具体参照:第四章销售提成)
第七条 直营店铺同岗位级级划分
终端店铺岗位按照现有岗位设置为店长级和导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
导购分为:一级、二级、高级、资深;
领班分为:一级、二级;
店长分为:一级、二级、高级、资深;
各级别员工原则上需要具备相应的级别岗位职责要求及相应技能。
第八条 店铺区域员工工资标准
直营店铺分布在内蒙三个地区,为做到直营店铺薪资与区域消费水平的匹配,特将直营网点按照地区划分设定如下工资标准:
第三章 员工异动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 导购定级、晋级、降级标准
1、实习导购:
所有新入职导购,在试用期间均定级为“实习导购”。
2、一级导购:
(1)“实习导购”入职满1个月后。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基本掌握业务知识,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中成绩在80分以上;
(3)工作积极主动,服从上级领导合理工作安排。
(4)符合上述定级条件,可以提出晋级“一级导购”的书面申请,由店长、督导、直营经理、培训管理部进行考核评定,并交人力行政部、财务部备案
说明:不符合上述定级条件,店长、督导可视个体情况分别给予延长实习期处理(注:实习期最长不得超过试用期),或不符合试期录用条件不予正式录用
3、二级导购:
(1)入职满6个月或以上;
(2)个人销售业绩,累计3个月达成或超过个人销售目标,且6个月个人平均销售额在店铺导购人均销售水平之上;
(3)对公司企业文化有进一步的认识,业务知识掌握牢固并能熟练运用到工作中;
(4)服务意识较强,能积极主动帮助并服务于顾客;
(5)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如过失单、顾客投诉、迟到早退现象等);
(6)能很好地与同事协调相处,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同事、店长及上级领导的认可;
(7)参加培训管理部、直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