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唐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1、身份证复印件5张,
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2寸白底照片1张,
4、1寸照片3张,
5、就业失业证原件
续保、调入:
1、先提供养老手册 以及医疗转移单办理转移,
2、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养老本和一卡通办续保,如果有办过养老本和一卡通的不用在提交照片。
停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新参保人员养老失业可补缴当年度,医保、工伤、生育不能补缴。续保人员养老失业可补缴上一年度,但不能超过首次参保时间,医保续保人员断保期间强制性补缴,工伤生育不能补缴
所需资料:不需要资料。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将划款单和新增人员表一起交到当地公积金办理窗口。
停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补缴
可以补缴。
所需资料:《补缴住房公积金明细表》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办理周期:受理之日起100人以下当日办结,每月15日发放养老金。
所需资料
1、已审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新增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
4、已审批的《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
办理流程
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住院:
(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住院5日内登记备案。
所需资料
门诊费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超出部分自己以现金方式结算;
异地就医:
1、报告(事情经过、时间、地点);
2、病历本;
3、费用汇总清单;
4、住院医嘱单;
5、出院小结;
6、住院核对表3份(需医院盖章);
7、发票;
8、农行卡号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卡原件。
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
1、填写唐山市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申报表》到医保中心办理即可。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在市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亡)或职业病危害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之内报给劳动部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领工伤待遇时限:工伤员工治疗终结期满后60天内,收集并提交申报材料。 办理周期: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证明书;
4、法律、法规规定所需的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费报销:
1、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文号;
3、工伤(亡)职工的医疗票据及收费清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医疗病例、出院时的诊断证明等。
职工伤残待遇时:
1、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复印件或文号。
办理流程
1、申报后,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资料符合要求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