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哈尔滨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本人18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2、1寸免冠照片;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调入/续保: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2、1寸免冠照片;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养老保险在本市参保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原件1张(养老、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的需提供银行清户单);
5、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凭证;
6、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复印件;
7、个人医疗保险号;
8、公积金个人帐号。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2、养老保险转移单;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只补缴养老、医疗,之前有生育才能补生育。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 1、劳动合同。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1、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如需要调整缴费比例,一并提供学历证明。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资料按当地存档机构的清单为主。
办理流程
1、需提前一个月与参保企业办理解除手续,再以个人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2、到法定退休年令时,提前一个月去本人存档机构提交身份证,存档机构提供一份办理退休时需本人准备的资料清单及办事流程,按清单要求准备资料及进行后续办理。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门诊:
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
住院:
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因公外出、探亲等异地急诊住院需5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出院后(一般12个月以内)即可报销申领;
2、周期:报销15个工作日后,到哈尔滨银行各营业网点查收报销费用。
所需资料
1、医疗费结算票据、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收款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办理社保卡还需提供哈尔滨银行存折或丁香卡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转诊(当地就诊后需进行异地转诊治疗)的还需提供《异地转诊审批表》 3、异地治疗还需提供《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本地住院:
1、就诊时24小时内提供社保卡到定点机构办理登记;
2、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医保中心办理,经核符合《哈尔滨市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病种范围》规定的,方可报销。
异地住院:
1、5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
2、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医保中心办理,经核符合《哈尔滨市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病种范围》规定的,方可报销。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发生工伤后单位经办人应在24小时内报工伤保险科备案(节假日顺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周期:大约两个月至半年的时间。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