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UL & CSA灯具认证概述
? (一)、燈具產品分類A、依使用方式區分
一、 可移動燈飾:測試標準UL153/CSA C22.2 No.12,易於搬移,有電源線及插頭,可供插接於120伏,15- 或 20- 安培之電源插座。例:桌燈、立燈、壁燈、吊燈、夾燈。
二、固定燈飾:測試標準UL1598/CSA C22.2 No.250.0-00,無插頭,具電源線但需另行接線及安裝,完成安裝後燈體不易移動。例:吸頂燈、壁燈、吊燈。
????? B、依光源區分一、鎢絲燈二、鹵素燈三、螢光燈四、其他(如高強度放電燈)C、依使用電壓區分一、高壓:120伏/240伏二、低壓:12伏/24伏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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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燈具驗證概論(以可移動燈飾之鎢絲燈及鹵素燈為例)A、可移動燈飾 - 鎢絲燈
???????? 一、 重要零件:插頭、插座、電源線、燈頭、開關、微調、燈罩、燈桿、底座、燈泡。二、構造要求:
??? 1.????? 有足夠的強度及構造於使用時不會造成火災,電擊或其他對人造成傷害的危險。
2.????? 燈具旋轉臂或接頭之旋轉角度不得超過360°。
3.????? 導線線徑至少美規18號線。
4.????? 燈具電源線須符合拉力要求,使外拉力不會傳輸至內接點或內配線。
5.????? 安全間距: 空間距離:6.4公厘。爬行距離:9.5公厘。
6.????? 插頭需符合極性要求。
7.????? 帶電體不得外露。
8.????? CSA燈罩材質要求使用慢燃材質如下:
醋酸纖維、甲基丙烯酸甲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尼龍、棉、絲、人造絲、木、紙或耐熱特級UL 94 HB以上的塑膠材料 ?????????????????????? ?
三、零件要求:1. 插頭:NEMA 1-15P有極性或5-15P 型之標準插頭。2. 插座:不得超過二個單體插座底或一個雙體插座。3. 電源線:至少美規18號線、至少 SPT-2、至少1.5公尺長。4. 燈頭:使用UL合格品,防止其鬆動。
燈頭種類:
- Medium 型 (E26)、Intermediate型 (E17)、Candelabra型 (E12)
- 金屬外殼、電木外殼、陶瓷外殼
- 附開關、不附開關
5.????????? 開關及微調控制器:使用UL合格品、適當之電氣額定值。
6.????????? 燈具不一定要有開關。
四、測試要求:
1. 拉力測試:電源線之抗拉裝置必須承受35 磅拉力,持續1分鐘。
2. 穩定度測試:燈具放置於與水平面頃斜8°之平面不得頃倒 (針對玩具造型燈具測試面為15°)。
3. 溫升測試:除了燈泡及護片之外,其他燈體外露部分,人手可觸摸處,均不得高於90°C。
4. 免驗溫升燈種:燈具之燈罩設計、燈泡與燈罩間距、絕緣電線溫度等級等均符合UL153之規定,即視為免驗溫昇燈種. 所有零件均須為通過UL驗證的成品類(Listed)的合格品或符合UL 153工廠檢驗說明所列之零件。除溫升測試免除外,其餘有關規範上的構造及測試要求(如耐壓、拉力、穩定度等)均須符合。
5. 耐壓測試:實驗室: 1200伏/1分、工廠: 1000伏/1分 或 1200伏/1秒。
6. 異常操作測試:依構造不同,分別進行不同的異常操作測試。
五、UL貼標:必須向UL訂購,不得自行印製。
1.????? 中國大陸:使用防偽雷射標籤。
2.????? 其他地區:使用一般藍色紙質標籤。
?B、可移動燈飾 - 鹵素燈
一、重要零件:保護器、燈泡隔離器、紫外線過濾器、頂桿、變壓器(插牆式、線上式、內建式)、燈泡(接頭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