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智选版)养老年金保险
CONTENTS
第一部分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交费灵活,可选一次交清/3/5/10/15/20/30年;
保险期间可选终身或定期(至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开始后的第二十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止)。
终身保障,养老年金持续领取至终身,提供与生命等长的保障;定期保障,养老年金领取至满期,若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生存,一次性给付10倍基本保险保额。
灵活对接养老生活,可自主选择年领、月领的领取方式。按需确定领取年龄,男性可选择60、65周岁,女性可选择55、60、65周岁。
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障,周全呵护,安心养老。
保费达到一定标准,可自由选择加入“保险保障+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光大安心养老计划”,提前锁定退休后的养老社区服务权益,品质养老乐享无忧。
注:光大养老社区服务由光大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解释。
购买光明一生(智选版)养老年金保险单张保单保费累计大于等于一定额度,可申请加入“光大安心养老计划”。
申请方式:保单犹豫期结束后三十个自然日(含)内通过“光大永明人寿”公众号、短信链接或投保人填写纸质版《光大安心养老计划服务申请书》并回交给“光大永明人寿”。
“光大安心养老计划”是光大永明人寿与光大养老联合推出的“保险保障+养老社区”一揽子养老服务解决方案,配套的养老社区为光大养老及其下属子公司运营的养老社区。截至2023年6月,“光大安心养老计划”配套的养老社区包括光大汇晨、今夕延年、重庆百龄帮运营的90余家。
注:光大养老社区服务由光大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解释;光大永明人寿仅负责保险产品的承保、理赔、咨询、服务,有关保险责任等事宜以保险条款为准。
光大安心养老计划
第二部分
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
特别提示与说明
保险公司仅承担保险合同中的“身故保险金”与“高度残疾保险金”中的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之后,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高度残疾情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一次“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若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各期保险费和现金价值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保险公司将按照变更后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 2年以上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高度残疾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3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第三部分
投保规则
投保人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与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至下表年龄上限
保险期间:定期计划:至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开始后的第二十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止;
终身计划:终身
投保限额:年交最低保费5000元起,千元整数倍递增
交费期间:1/3/5/10/15/20/30年交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男性:60、65周岁;女性:55、60、65周岁。
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一经约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1)终身计划:终身领取;定期计划:定期领取。
(2)领取年龄:年领、月领(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8.5%)
职业要求:1-6类职业
投保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