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三亚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具有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城镇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1、2级残疾人等还应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参保。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
1、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2、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城镇从业人员:
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证等材料。
城镇从业人员:
1、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
2、《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三份;
3、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养老金存折复印件。
另:病退人员须提供《非工伤非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
领取流程;
城乡居民:
1、乡镇服务机构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清单,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
2、参保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服务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城镇从业人员:
1、提供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的《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三份,到保险关系管理科查询缴费情况,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病退人员须提供《非工伤非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
2、凭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市邮政局营业部(市人民医院对面)办理养老金存折,然后携带身份证和存折复印件到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办理。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镇职工
(1)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3)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居民
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在校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
城镇职工
1、所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2、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城镇居民
户口薄和身份证(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
参保流程;
城镇居民
携带上述办理资料到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职工
用人单位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报销指南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所需资料:
住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疾病诊断书(外伤附带住院病历和意外受伤证明)、出院证明书及发票、医药费用明细清单等证件和资料;
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证》。
报销流程;
住院:出院当日凭上述办理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窗口结算,所报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以直接减免的方式给予支付。
门诊:凭《门诊特殊病种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和报销。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