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目的
为规范万科集团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佳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范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所有一线公司。
3.职责
3.1 集团万科集团总部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规范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实施和监督检查。
3.2 集团公司各部门和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集团下属一线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具体执行本管理办法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总则
2.合格承包人承包商数据库
3.招标工作程序
4.其他规定
4.1. 方法与过程控制总则(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1.1 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佳投标单位,制定本办法。
4.11.2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详细填报写《考察承包人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承包单位商;(2)某些项工程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1.3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承包单位商;
4.1.2.1.3.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1.3.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限制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根据费率招标。;
4.1.2.1.3.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能参加项目投标。;
4.1.2.1.3.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1.3.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加强、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1.3.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1.4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1.4.14.1.3.1 招标管理机构
1.4.1.1◆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或总监担任副组长;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1.4.1.2◆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1.4.24.1.3.2 职能划分
◆1.4.2.1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人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发标,参与开标,评技术标,参与谈判,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并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并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小组会议上,以工程管理部为会议主持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