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目的
1.1 保证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1.2 保证工程项目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顶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基础和主体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的监督活动。
3.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细则的审查批准以及工程验收标准依据和标准的控制;策划旁站监理方案,指导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活动。
监理工程师负责本细则的编制和审核,负责提出改进建议和保证在监理过程中正确有效运行,负责识别旁站监理的范围和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具体组织、实施旁站监理方案,检查监督旁站监理活动。
监理员负责按照监理规划、本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开展旁站监理作业,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4.运作程序
4.1 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4.1.1
提前24小时
通知
4.1.2旁站监理方案
A . 旁站监理方案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并送交业主、承包商、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B . 旁站监理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范围、旁站监理的内容、旁站监理工作程序、监理人员职责、质量记录要求等。
C . 对于三等的各种类别的工程项目,旁站监理方案可直接编入《监理规划》中;对于二等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应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或《旁站监理方案》。
C . 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识别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范围,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如附表(一)所示。对于超出《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非房屋建筑工程,业主要求监理机构实施旁站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业主协商确定。
C . 监理工程师负责确定旁站监理的内容,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如附表(二)所示。
4.1.3 工程施工项目组的工作
A .工程施工项目组根据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书面通知表格样式如附表(三)所示。
A .监理工程师收到《旁站监理通知书》后应检查所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准备情况,并签署审查意见。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的进场、检验、储存、标识等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
安排情况;
施工机械、检测设备的准备情况;
相关施工文件的准备情况;
施工环境和条件情况;
第三方检验单位的安排情况。
4.2依据和标准的控制
4.2.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定适用于工程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的依据和标准,组织监理人员按确定的依据和标准实施监理作业,这些依据和标准将阐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特性指标及接收准则,包括:
A《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合同号:);
B《工程项目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