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
●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一、建设工程招标
1.招标的范围与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公共关系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或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及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奖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原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2.工程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招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项目已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代理机构:
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等实行代理。具备的条件:
★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 有够能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之前,必须衡量自己是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两个以上的法人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三、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1.成立招标组织:
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并经过招、投标办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2.提出招标申请并进行招标登记:
建设单位向招投标办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进行登记,领取有关表格。其招标申请内容包括: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招标单位的资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对招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或拟选择的投标企业等。
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使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主要依据,包括:工程综合说明、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技术说明书,工程量清单,银行资金证明,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有关内容。
4.编制标底
5.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6.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7.发售招标文件
8.组织踏勘现场及答疑
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0.召开开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11.发中标通知书
12.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二、建设项目投标程序
1.根据获得的招标信息编制投标申请书,参加投标
投标书中应明确投标企业资质,以往工程业绩、技术能力、设备情况、财务状况等。
2.接受招标单位对企业的资格审查
3.领取招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企业)
4.研究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工程条件、计算工程量;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及合同条件;弄清承包责任和报价范围。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文件向招标人提出。
5.编制施工计划和制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