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质量 > 质量工程 > 质量综合 >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细则》DOC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细则》DOC

资料大小:1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14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5/4/6(发布于安徽)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细则》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青岛方圆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青岛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二十九项目监理部
为落实青岛市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有关文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在施工的过程中,我监理部特制定如下细则。
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1.1现浇楼(屋)面板设计厚度不易小于120mm,厨房、厕浴等不宜小于90mm。
1.2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板角处上部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分布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3楼板内敷设电线管宜避免交叉,必须交叉式宜采用接线盒形式。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必要时宜在管线处增设钢丝网等加强措施。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1.4严格控制骨料含泥量和砂的粒径,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骨料拌制混凝土。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保证混凝土密实,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在按规定留置施工缝处,要加强振捣,保证混凝土密实可靠,振捣时应避免过振,初凝前宜用抹子搓平2-3遍。
1.6楼(屋)面板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处于潮湿和相对密实状态。
1.7模版及其支架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载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堆放材料超过模板设计荷载和施工荷载对楼板产生较大的撞击作用。应避免过早拆除模板。
2.非承重墙体裂缝:
2.1砌筑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混凝土小型砌块的龄期不得少于28d。
2.2提倡选用专用的砌块砌筑砂浆。
2.3非承重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非承重墙体顶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顶紧,。墙高小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后至少间隔5天后补砌,墙高大于3米时,应待砌体砌筑后7天后补砌。
2.4非承重墙体与混凝土交接处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钢筋网片设置要到位。
2.5加强墙体抹灰前“甩浆”的养护工作。
3.外墙开裂、渗漏:
3.1填充墙与梁柱交接处应按要求加设防裂金属网。且网宽不应小于100mm。
3.2抹灰厚度大于3.5mm时应挂网防止空鼓。
3.3架眼、支模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铺灰砌砖,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砌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或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
3.4混凝土结构在抹灰前应凿毛或甩浆。
3.5混凝土结构及墙体结构在抹灰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4.屋面渗漏:
4.1防水工程设计必须有明确的节点细部构造做法。
4.2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前应有图纸会审,掌握图纸的细部共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且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4.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