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自动扶梯(人行道)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二)
渝建竣-164-2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安装位置编号
检查(测试)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试验内容及其标准(设计)要求
检测结果及备注
周
边
和
相
邻
区
域
周边栏杆或屏障
为永久性固定设施,牢靠、安全,顶部高度≮1.2m
踏面上方净高
在完成楼底(含梁底、吊顶)的装饰后,踏面上上方的垂直净高≮2.3m
扶手带外缘防护距离
外缘与墙或其它障碍物的水平距离≮80mm,相邻下行或交叉设置的扶梯(人行道)外缘间距≮120mm
建筑障碍物伤害的防护
当扶梯(人行道)与楼板交叉或扶梯(人行道)之间的交叉时,在外盖板上方竖直设置降碰挡板(如无孔的三角形挡板)挡板高度≮0.3m
乘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GB 16899的相关规定(有可靠防护措施的除外)
扶梯(人行道)出入口
应有充分畅通区域。该区域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纵深尺寸从扶手带转向端起≮2.5m(若该区域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时,则纵深尺寸可减少至2m)
出入口区安全立足地面(如机房、转向站盖板)纵深≮0.85m
照明
扶梯(人行道)及周边,特别是梳齿板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
装于室内的扶梯(人行道)出入口照度≮50lx
装于室外的扶梯(人行道)出入口照度≮15lx
警示标志和使用顺知标牌
标志、标牌的制作材料经久耐用,置于醒目的适当位置,且符合GB 16899的有关规定
安装单位
检查评定结论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检查测试人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