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住宅(小区)智能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Ⅳ)
编号: 表C.0.1-13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
住宅(小区)智能化
分项工程名称
监控与管理系统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检测项目(一般项目)
(执行本规范第13.5.5~13.5.7条的规定)
检查评定记录
备注1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
表具采集与远传数据一致性
每类表具按10%抽检,且不得少于10,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园区照明时间设定
符合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控制回路开启设定
灯光场景设定
照度调整
浇灌水泵监视控制
中水设备监视控制3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
房产出租管理
符合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其中管理系统软件检测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要求。
房产二次装修管理
住户投诉处理
数据资料的记录、保存、查询
45 检测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