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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军工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后,东华理工学院由国防科工委管理调整为以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实行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管理体制,并于2001年签署了省部(委)共建东华理工学院协议。在全国首创了部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后进行省部(委)实质性共建的新模式。学校设有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核工程技术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科学学院、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与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部、体育系、教育心理学教学部等教学单位。
东华理工学院目前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科校生为13000余人。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和第四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学院获准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工作;2002年获准开展工程硕士学位工作。近几年,还与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单位在4个专业合作培养博士生。现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工程硕士授权点、49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被列为江西省首批品牌专业)、11个国防军工专业(含5个国家管理专业)、1个国防重点专业、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江西省品牌专业。
学院由中国工程院钱七虎院士担任名誉院长,拥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6人。教师队伍中,有博士生导师8人,双聘院士10人,副高以上人员497人,其中教授170人。中青年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者330余人,聘请兼职教授40多人。
全院有省级学科带头人34人,省级骨干教师4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27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部级劳动模范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十佳青年3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8人,第三层次43人。
东华理工学院被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指定为铀矿地质和同位素水文学高级培训中心,学院的国家级“分析测试研究中心”被国际原子能机构指定为参比实验室。依托“核设施数字工程实验中心”和“地理信息与数字影像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江西省空间信息与数字国土实验室”,于2004年2月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并拥有“核资源与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东华理工学院十分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近五年陆续派出专家、教师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共出访20多个国家、40多批次、170多人次。1999年以来,先后派出10位科学家去日本科技厅就高放废物地质处置问题开展合作研究。与美国、欧洲、澳洲、亚洲等国家或地区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与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了长期交流与合作关系。学院还长期聘任国外资深专家来院任教。
学院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校风,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从严治教,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三名。学院党建工作成绩突出,被江西省教育工委授予“2000-2003年度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东华理工学院自1956年创建以来,在光荣而曲折的办学历程中,始终牢记办学使命,形成、保持、发展了鲜明的“东华理工特色”:艰苦奋斗,为国奉献,构建核军工学科群优势。伴随着祖国核工业前进的步伐,学院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勤俭办学成为我国核工业开路先锋―核燃料循环工程人才培养的摇篮,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学院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高等教育由精英式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稳定外延,注重内涵拓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早日实现“省内一流,全国知名,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而不懈努力。
第二节东华理工学院计划财务处概况
东华理工学院计财处是在院长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所赋予的职责,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行使学院财务管理的职能,拟定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事业经费的核算,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进行会计监督的管理机构。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能力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计财处服务宗旨:会计基础规范化 财务处理信息化财务管理科学化 日常事务制度化计财处现设抚州校区计财处及计财处南昌校区办公室。抚州校区计财处下设综合管理科、会计核算科、收费结算科(详见机构人员情况表)。按照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根据不同业务、岗位,设有审核制单、复核、出纳、工资管理、基本建设核算、会计档案及票据管理、收费管理、内部结算管理、卡务中心管理、预算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岗位,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第三节计划财务处财务运作情况
一、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资金的收支核复、调控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统筹管理全校财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资金安全。 2、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校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综合财务预算计划,按期编报财务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3、贯彻“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负责全院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其它收入经费和代管经费的管理工作。4、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集中管理学院的财务收支,归口管理学院各部门的收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院。5、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各项经费收支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登记各种会计帐簿。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监督检查经费执行情况,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增收节支。6、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做好校内结算工作。7、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 8、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认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政治、业务,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素质。教育财会人员廉洁奉公,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管理。配合人事部门办理财会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工作。
9、认真做好会计档案工作和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财务方面的其它工作。10、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任期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业务流程
㈠ 怎样办理借款手续
1、借款人员需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公楼124房)领取暂付款单(一式三份),填写内容包括借款单位、借款日期、经费来源、借款金额、用途、预计报销日期,借款人签字后,由部门经费审批人签字认可,如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还须由分管院长签字认可;并注明为现金借款。如办理转账时除填写上述各项外,还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如为借医药费,应由教职工填写借款单(学生应由其班主任代借),到医务所所长签字后,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如金额超过5000元,应由分管院长签字。2、要确认使用那一类经费,并携带经费册(卡)或用款通知书。注意事项:(1)、学生、研究生(未与学校签合同毕业留校者)一般不予借款。(2)、设备借款须提供合同、协议。(3)、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业务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要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支付。(4)、根据对方单位取得的基本建设工程、专项工程预付款收据,预付款时还须填写付款通知单,方可办理转账手续。
㈡ 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前,发票、收据或其他报销凭证必须要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审批责任人签字,并带经费册(卡)或用款通知单。具体报销手续如下: 1、材料的报销 学院事业经费购买材料报销时,除发票外还要附材料清单,如未有材料清单的,计财处可不预报销。 2、设备的报销 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并携带固定资产入库单、发票及经费册(卡)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报销及冲销暂付款手续。如一次性购置大批量的设备散件,视同固定资产,需办理入库手续。 购置计算机附件或计算机软件,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方可报销。 购买家具、电脑桌、椅等,无论全额大小,需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并凭入库单和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修理仪器设备的维修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要附写修理清单; 3、图书资料的报销 由学院图书购置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必须到院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年终由图书馆统一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其他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要有资料室或本部门其他人员验收或证明,如为汇总发票应附开票单位开具的购书清单。 4、夜班费、夜餐费的报销 夜班费、夜餐费(每月25日以后按有关部门核定的人数、标准填写发放表,并经主管部门领导以及人事处签字审核后携带经费册(卡)到会计核算科领取。如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由主管院领导签字认可后方面军能报销。 5、外聘教师讲课费酬金、临时聘用人员酬金 由人事部门支付的讲课费要统一到人事处填写讲课费补助表,注明讲课人姓名、职称、课时及金额,填写领款条,领款人签字,聘请单位领导签字,并经人事处审批后,如由自有经费支付酬金的,应到人事处备案,方可办理领款手续;如属缺编返聘的,由相关部门和人事处共同审批。 6、临时工工资 由人事处部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