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2建设单位简介 项目建设单位为定安海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定安海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其注册地址为:定安县南丽湖开发区丁湖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南发现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50万元人民币,占权益比例40%、上海普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450万元人民币,占权益比例30%、广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占权益比例占30%。经营范围是:定安县雷鸣镇南丽湖风景名胜区丁湖路西侧地块(东至:X=159250.437 Y=197214.346;西侧 X=160607.396 Y=195433.968;南至:X=159184.680 Y=197052.404;北至:X=161666.448 Y=196087.404)海南文化博览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1.1.3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海南文化博览园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拟建地点在定安海博园区范围内,“海南文化博览园项目”(“海博园项目”),系指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南丽湖地区,以旅游、养生、休闲为主题的各种特色酒店、公寓、旅游商服设施、园林景观及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可建设用地约为1,019亩,使用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和旅游用地40年。一期项目用地分两批出让,其中约563亩土地(“第一批用地”)已经挂牌出让。定安海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一期项目的开发主体,并已取得第一批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1.1.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1.4.1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其中涉及的建设用地约1019亩,涉及的宅基地、可流转农用地、水面等约1019亩,1019亩建设用地中的一期国有建设用地563亩已经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取得,二期456亩国有储备用地拟通过新农村建设置换取得。 1.1.4.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定安海博园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主要为道路、管网、水利及其他配套工程,主要有市政道路8公里,管网8000米,修复和新建水渠19000米。 1.1.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本项目具体估算范围项目包括安置房建设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