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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提纲(doc 4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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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万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提纲

2、 法院对当事人起诉审查后的处理结果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案例]某甲与某乙系父子关系,某甲系农民,年老多病,某乙农转非,落户县城,经营汽车修理,收入可观,因乙长期不给甲赡养费致甲生活困难。1980年,某甲就此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某乙每月给付某甲生活费40元,甲、乙均服判,至1990年,由于生活费用提高,某甲身体不好,医疗费用增多,只好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乙增加赡养费。请回答19---20题。
1)针对某甲的起诉,人民法院应( )。
A.依法受理 B.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C.先依法受理,再裁定驳回起诉 D.告知某甲提出申诉,而后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2)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终结诉讼( )。
A.某甲死亡 B.某乙死亡
C.某甲突发脑梗塞,丧失行动能力 D.某乙因病不能参加诉讼
3、 宣判的种类
[案例]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而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又未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
A. 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
B. 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处理
C. 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 不予处理
[案例]某被告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 )。
A. 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 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 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作出处理
D.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4、 撤诉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民诉 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事不再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民诉法》第111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刑诉 (1)公诉案件:(最高院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188条: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诉诉 (最高院解释):
(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小结 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根本在于民诉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诉权处分权)。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注意记住三大诉讼法各有一个例外。
5、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的区别
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6、 简易程序的审理特征
[案例]1994年5月,张某与赵某在A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共同的居所在B区,但因工作需要,赵某经常居住在C区,张某经常居住在D区。1997年6月,赵某外出经商,从此断绝与张某的通信联系,张某及其家人曾多方查询赵某的行踪,均无消息。2000年6月,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各题:
1、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
A.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B.申请宣告赵某失踪
C.请求与赵某离婚
D.申请宣告赵某失踪并与之离婚
2、 如果张某提起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法院 B. B区法院 C. C区法院 D. D区法院
3、由于赵某下落不明,法院向赵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假设在公告期内赵某亲自到
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
A.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本案
B.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开庭审理本案
C.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离婚的判决
D.当事人自愿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可以调解结案
4、 如果公告期满,赵某没有答辩应诉,也未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可以不经审理作出缺席判决
B.可以通过开庭审理作出缺席判决
C.将判决书向赵某公告送达
D.送达期限为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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