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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乐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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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27(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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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 ?1?/?3? ? 泰康乐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规则 一、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 二、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 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您 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或者于本合 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 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 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 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病因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 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二) 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 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您 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 者多种),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 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2?/?3? ? (三) 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 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向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 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