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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直营校区薪酬绩效制度试行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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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8/3(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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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新元鸿蒙直营校区薪酬绩效制度(2017总则试行)
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绩效体系,明确公司2017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规范要求;
2、指引各校区开展本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工作,各校区依据本指引,规范校区内部的薪酬分配、绩效考评等工作;
3、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薪酬绩效体系;
适用范围
1、本指引适用于新元鸿蒙郑州直营校区;郑州外直营校区据地域经济设定基本薪资、绩效津贴及绩效指标,直营校区相关负责人申报执行;
2、本章涉及岗位:绘画部教师、绘画部组长/主管、学前部教师、学前部组长/主管、行政主管、行政客服、市场部课程顾问、市场部主管、教务主管、主任;
3、根据校区发展规模不同,直营校区教务主任须按需设岗而非完全参照成规模建制的方式设岗,更要避免因人设岗的情况;
直营校区管理组织架构

薪资构成总则
薪资构成=基本薪资+绩效津贴+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课时费+绩效+奖金+补贴福利(含保险)+其他
1、基本薪资:
(1)新入职教师入职试岗3天,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合格录用后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津贴200元,合计2000元;(试用期前7天离职、辞退的,试岗期不计工资;合格录用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试岗工资;对于试用期内业绩表现突出的,可经教务主任审批提前转正);
(2)在籍员工全员单休/周,入职半年员工享每月2日追加调休(学前教师半年后双休);当月基本工资实发=实际上班天数/应上班天数*标准工资;
(3)据直营校区分布地域不同,地方消费区分,校区执行负责人就本标准下调或增加绩效津贴标准,经由公司高层总办会议决议确认补贴方案;
2、岗位工资:管理岗、特殊性服务岗位设置固定岗位薪资及绩效岗位薪资;
3、课时费:定制课时费绩效制度,评定标准参照教师职称、出勤率、续费率、带生量的综合考量;
4、绩效:以岗位职责及校区发展规划设定关键绩效项目及绩效权重,按校区运营成本及业绩目标设置绩效标准,实施数据统计核算绩效;
5、奖金:
(1)校区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可依据短期业绩指标达成而设定相关绩效项目,具体事务设定具体方案,相关的奖金发放以现金形式结算,校区负责人签批提报,并做好财务结算工作;
(2)在籍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实现业绩的,据实况给予的奖金激励;
(3)就校区发展过程中在其本职工作中实施的激励性政策,含转介绍提成、续费提成、招生激励等;
注:奖金发放必须与业绩达成进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