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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高速公路公司合同管理制度》(30页).ra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加强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合同管理与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出台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高投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期的设计、征地拆迁、施工承包、监理服务、科研和技术咨询、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各类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 公司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等合同关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行业规定、《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有关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形成合同关系和合同文件;征地拆迁类合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与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签订;咨询服务和其他零星合同通过邀请招标或推荐、比较选择后以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关系,由合同签约各方按照合同文件基本内容要求协商形成合同文件。
第四条 合同文本的语言应严谨、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