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10.2 编号:01-26-07-01-01
工程名称
华电淄博淄川昆仑风电场一期(48WM)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施工单位
山东电建二公司
项目经理
徐彬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5.1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连接方式
螺丝压接
接地检查记录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防腐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2处与接地体对接连接;
两点对称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
与主接地网连接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3.5.2 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连成整体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
3.5.3 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架构上的照明灯电源箱,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保护方式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
保护层接地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埋入长度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集中接地专职,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施工程序
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施工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