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编号:01-25-02-02-02-01-01 电土验表:5.9.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升压站建筑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
主体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砖砌体
验收部位
电气楼二层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徐彬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永亮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企业标准:DL/T5210.1-2012 2、施工技术规范:GB50203-2011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贾凯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砖的品种规格和强度等级(MU)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2 砂浆的品种和强度等级(M)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等级值的85%;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GB50203第4.0.12条。
符合要求3 砌体砂浆饱满度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符合要求4 留
槎
斜槎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2/3高度,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符合要求
直槎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筋,并按BG50203第5.2.4条执行放置拉接筋。
符合要求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编号:01-25-02-02-02-01-01 电土验表:5.9.1(续表)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1 组
砌方法
清水墙
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窗间墙无通缝
符合要求
混水墙
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混水墙中长度大于等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符合要求2 基础防潮层
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符合要求3 轴线位移
≤10 mm
95 86 43 85 6
84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mm
-4
-2
-5
-7
-3
-7
-4
-8
-7
-95 垂直度
每层
≤5
mm3 5
42 42 52 43 全高
≤10m
≤10 mm
86 9
75 43 53 7
>10m
≤20 mm6
表面
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mm混水墙、柱、基础
≤8
mm5 6
43 57 21 42 7
水平缝灰平直度
清水墙5m以内
≤7
mm混水墙5m以内
≤10 mm8 94 57 83 64 98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法)
±10 mm
-3
-5
-7
-8
-8
-4
-4
-3
-5
-79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