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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定稿10.25)DOC

资料大小: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4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17(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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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山 西 戏 剧 职 业 学 院
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教学环境,在学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结合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要求,特制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教学至上的办学理念,挖掘内部潜力,充实一线教师队伍,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工资分配制度,积极推进二级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教学以及各系招生的积极性,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单位和一流艺术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整体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2、坚持科学规范安排教学的原则。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安排教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实行具有教师职称人员必须授课的原则。凡我院具有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授课且完成学院规定课时量。具体标准根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教师聘用制度的原则。各系、部原则上首先聘用学院的专职、兼职教师,同时兼顾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中对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学时比例的要求,创新教学形态,提高教学效率。
5、实行分级管理原则。总量切块,两级管理,超课时费总量按学年计算,分学期下拨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制定《教师岗位职责》及《超课时费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6、坚持对学院特色专业进行扶持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专职、兼职、返聘和外聘任课教师。
2、各系、部非教学人员工资及学院借调、待调人员工资均不在本办法发放范围。
3、成人教育部代课费不列入本办法。
4、学院聘任的特殊专家费用由学院专项开支。
5、本办法只适用于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与其它待遇无关。
四、本管理办法教师工资构成
本管理办法教师工资由70%基础性绩效工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课时费三部分构成。(按照财政预算安排,我院教职工绩效工资60%为财政拨款,40%及超课时费由学院自筹。)
五、课时费总量和分配方法
1、2012年学院在100%绩效工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专项经费用于专、兼职教师超课时费和返聘、外聘教师课时费,以后年度根据学院招生情况适度调整超课时费总量。
2、积极推进二级管理,增强系部活力。学院以生均730元/学年,将超课时费足额下拨到各系部进行分配。(其中专业系占79.4%,公共课教学部占20.6%。毕业生实习期间,超课时费以生均费用的30%计算)。
六、课时费下发程序与办法
1、各系、部学生人数按学期,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财务处及各系部共同配合,在澄清人数的基础上,以财务处提供的学生实际交费名单为准发放;超课时费按学年核算,学期下拨。
2、超课时费发放须报教务处审核,并通过人事处核准,经分管教学、行政副院长及院长批准,财务处发放。
3、各系部必须留出超课时费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教研、讲座、观摩等开支,由教务处审核,院长批准,财务处支出。
七、教师绩效工资和超课时费发放办法
1、70%基础性绩效工资
凡学院聘任的专职教师需完成学院规定的基础课时量(参看下表),方能按月领取70%基础性绩效工资。
岗 位
理 论 课
技 能 课
备注
专职教师
4课时/周
6课时/周
系部副主任
2课时/周
4课时/周
系部主任
2课时/周
2课时/周
班主任
2课时/周
2课时/周
2、30%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课时费
(1)专、兼职教师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课时量(参看下表)后,方能按学期领取30%奖励性绩效工资。
岗 位
理 论 课
技 能 课
备注
专职教师
4课时/周
6课时/周
系部副主任
4课时/周
4课时/周
系部主任
2课时/周
4课时/周
班主任
4课时/周
4课时/周
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