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本细则编写依椐
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
1.3规范、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DGJ32/J32-2006
1.4本项目的高大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审批意见书.
2. 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架施工部位与特点:
3.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
4. 监理目标值
5. 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5.1监理人员应熟悉涉及高大模板支架部位的图纸构造,了解模板支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5.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及旁站监督,同时应列席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会议。
5.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5.3.1审查程序合法性:①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②施工企业应按宁建工字【2007】88号文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③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鲜章。
5.3.2审查方案完整性:
施工方案应具有以下内容
5.3.2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承载力、刚度、稳定性验算;支架顶部扣件抗滑力验算;支撑系统的楼、地面结构承载力验算;
5.3.2应对支撑材料的使用、规格尺寸、接头方法、水平杆步距和剪刀撑设置等构造措施作出详细说明。
5.3.2应编制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支撑立面图、剖面图及必要的节点大样。
5.3.2应对砼浇筑方法和顺序作出明确说明,并详述模板支撑的安装、拆除顺序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5.3.2应有支撑系统安装验收办法和标准。
5.3.3审查方案中上述3.2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重点审查其技术构造措施,详见附表。
5.3.4未经原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5.4搭设前施工准备的检查
5.4.1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检查: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按方案中有关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部备案。
5.4.1搭设材料检查验收:
⑴质量:钢管质量检查应符合JGJ130-2001中 8.1.1、8.1.2条的规定;
扣件质量检查应符合JGJ130-2001中8.1.3条的规定,其中有裂缝、变形的旧扣件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⑵数量:对投入高大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的数量进行核查,投入总量不应低于施工方案计算用量。
⑶管理人员:搭设人员的有关核查,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明确技术人员为高支模系统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从事支架搭设、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架设作业操作证。
5.5支架系统搭设的检查验收
监理机构应对支架系统按附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必要时应
对支架系统的重要部位进行预加载试验检测。
5.6砼浇筑过程的监理控制
5.6.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砼浇筑申请表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支架验收符合要求
⑵钢筋制安、模板制安及水、电等专业验收符合要求
⑶泵送管布置符合施工方案
⑷施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砼浇筑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⑸施工企业已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