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施工临时用电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建单位: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备注说明及签订合同的要求:
本合同为范本合同,各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椐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其间相关数据,并由经办人---工程部经理---项目审计部---办公室---财务部---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审计部---董事长办公室转董事长审批(附合同审核单);合同应按工期进度计划提前完成,必须在签订《土地合同》后50天内完成,并由工程部送达承包方,以利合同洽谈工作,送达承包方时应要求对方给予签收,签收单留存工程部。临时施工用电合同必须在签订《土地合同 》后60天内签定完成;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确保在签定《土地合同》90天内施工完成。
在订立该合同之前,必须向对方索取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等的复印件,确认其真实性后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施工临时用电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元星辰》项目临时施工电力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油浸式630KVA箱式变电站壹台(型号为ZBW1-630KVA)。(建设单位跟 公司合同期为壹年)
四、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减少部分押金手续:原押金捌万贰仟伍佰元整,减少为肆万贰仟 伍佰元整。
五、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减少用租费手续:原月租费伍仟元,减少为每月肆仟元。
六、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永久性用电款的缓交手续:原永久性工程预收款捌拾伍万元,减少为壹拾万柒仟元。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经乙方包干使用劳务费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今后不作任何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办理手续(本合同的四、五、六点)完成后三日内 (如遇到星期六、星期日时间顺延),甲方将工程款叁拾叁万零贰拾壹元整,付到电力公司帐户上,乙方应在2003年 月 日送电正常运行。若愈期壹天按伍佰元人民币累计违约金。
九、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办理手续完成(本合同的四、五、六点)3日内甲方需付乙方柒仟元整手续费。
十一、本变电站送电后一星期之内,甲方应付清尾款人民币(现金)壹万元给乙方。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
十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四、五、六、八点的要求完成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了有权停止支付劳务费外,乙方还应负责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有特殊要求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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