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四川瑞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瑞阳.首座” 开发项目地勘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成都市高朋大道22号
电 话:15008403458
日 期: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报价单
八、拟设计的勘察方案及勘探孔布置图
一、投标函
致:四川瑞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 四川瑞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阳.首座” 开发项目地勘招(邀)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和研究上述文件内容后,我方的地质勘察自愿以 的报价,进行该项目地勘的投标。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20 日历天完成整个工程的勘察任务。质量按建设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达到 优秀 标准。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10000元),并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投标文件构成我们双方的合同依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6我方对出示的的勘察成果资料,承担全部技术等责任。
7、我方承诺投标提交的所有资料全部真实可性,可随时供招标人查证,如一经查实有虚假谎报资料,不论在开标前或开标后招标人都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公司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且我公司自动放弃投标,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
电 话:15008403458
传 真:61509500 日 期:2012年4月12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姓名: 宫自强 性别∶男 年龄: 46 职务: 总经理 系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盖单位章)
2012年4月12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宫自强 系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的 为我公司四川瑞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阳.首座” 开发项目地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注明∶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盖章(或签字),否则为无效,无效的委托书不予确认;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应随身带,复印件应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四川省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