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地区 > 西南地区 > 四川 >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精选)参考答案及解析PDF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精选)参考答案及解析PDF

资料大小:30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30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9/9(发布于浙江)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下载
推荐资料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精选)参考答案及解析PDF”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精选)参考答案及解析1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为法律关系中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故正确答案为 A2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题中,三人确实付出了一定劳动;三人第三次采用打耳光的手段对丙进行殴打,暴力程度较低,尚未达到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三人索取财物的目标范围有限。前两次虽然索取高额费用,但最后一次索要费用和正常搬家费用相差并不大,三人也没有再进一步实施暴力。因此三人并无抢劫财产的明确故意和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B项错误,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不具有当场、当时性,要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实现。且威胁和暴力程度较为轻微,仅达到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即可,因此三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C项正确,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强迫他人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人以欺骗手段诱使被害人先接受服务,而后以暴力、威胁手段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的行为,属于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D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并不存在构成诈骗罪的行为。故正确答案为 C3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B、D三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C项错误,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法附加刑。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C4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本题中,李某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B项错误,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李某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李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题中,李某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正确答案为 C5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