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第二条 术语和定义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二、 各部门:公司职能机关、分公司和事业部。
三、 到位标准: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四、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职责
一、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和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二、 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部门经理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三、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负责公司及各部门经理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置在质量安全部。
四、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五、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责任制的制订、修订与发布
一、 公司总经理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和修订的决定。
二、 质量安全部经理接受责任制任务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制订和修订计划。
三、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 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和修订方案。
(二)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三) 收集汇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决议,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四、 各部门经理应根据责任制制订和修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修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二)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质量安全部。
五、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一) 安全生产职责;
(二) 到位标准;
(三) 权限与义务。
六、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一)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二)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三)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四)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五) 参与体系的内审;
(六)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七)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八)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九)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十)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十一)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七、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质量安全部。
八、 质量安全部经理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九、 公司总经理,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十、 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质量安全部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应组织在 5 个工作日
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第五条 责任制的沟通
一、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二、 公司总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总经理助理,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三、 公司副总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分管的部门经理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四、 各部门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五、 项目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六、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第六条 责任制的培训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三、 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条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一、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二、 公司总经理每年应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质量安全部。
三、 公司副总经理每年应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质量安全部。
四、 部门经理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