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节约公司购车、用车成本及缓解车辆调度压力,加强公司交通费管理,规范交通费报销行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配车部门除外)交通费用管理,各产业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报董事局办公室通过执行。
3.0部门职责
3.1董事办:负责集团总部交通补贴报销标准的制定、核定需报销公里数标准、加油卡的统计购买及发放。
3.2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入工资福利部分交通补贴的计发。
4.0交通补贴类别及内容指引
4.1按照类别不同,交通补贴分为车辆补贴和公共交通补贴两类。
4.1.1车辆补贴:集团公司鼓励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使用自带车上、下班和外出办事,根据工作性质给予包干性质的车辆费用补贴。该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耗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油料等费用。
4.1.2公共交通补贴:集团公司按月为未购车的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及一般员工提供的用于上、下班和外出办事(规定范围)的一次性包干性质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4.1.3上述两项补贴对象均为集团总部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自转正起开始享受,以每月15日为界,可享受半月或全月交通补贴。
5.0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5.1补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配车及自带车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补贴报销标准。
公司自带车、配车人员车辆补贴报销标准
单位:元/月
自带车标准
公司配车标准
职位
报销金额
报销金额
董事长
实报实销
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据实报销
总经理
450
副总经理
350
总监
250
副总监
200
部门经理
150
部门副经理
100
注:1、非以上职位,但因工作特殊性,需要给予车贴补助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以上职位因工作需要,需要调整车辆补贴额度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5.2补贴方法:
5.2.1符合补贴标准的各职级人员,均应填写《员工自购车补贴申请表》(附件一),提交车辆行驶证、员工驾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交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备档,该车产权必须是享受补贴人员或其配偶。
5.2.2享受公司车贴的人员在成都范围内(包括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锦江、高新、温江、青白江、新都、龙泉、大邑、金堂、崇州、邛崃、都江堰、双流、新津、彭州、郫县、浦江、资阳、简阳及仁寿和眉山区域,下同)原则上不得再使用公司车辆。
5.2.3享受车贴人员与未享受车贴人员同时出行成都范围内(或相近地点)办事,必须自行解决交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使用公司车辆。
5.2.4凡紧急出差事项(成都范围外),或2人以上出差,而公司又无合适车辆调度时,若出差人员中有自带车者且符合车贴报销标准(已在公司备案),公司鼓励驾驶自带车出行。公司根据车辆排量按实际公里数核定报销,并据实报销过路桥、停车等费用(附件二)。
不同排量车辆补贴标准
单位:元/公里
车辆排量
补贴标准
2.0以下(含2.0)
1.
2.0-3.0(含3.0)
1.
3.0以上
1.
5.2.5自带车人员在公司规定地域范围内出行办事时,不自行解决交通而通过其他方式使用公车,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当月补贴。
5.2.6集团公司配车及自带车已有车贴补助的,工作地在成都范围内的出租车费用及公共交通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2.7员工自购车不论是否因公务驾车发生交通违规违纪行为、或肇事责任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员工自行承担。
6.0公共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6.1补贴标准:根据员工级别及工作性质,分别规定了补贴报销标准。
公共交通补贴标准表
单位: 元/月
岗位及部门
交通费标准
总经理
100
副总经理
80
总监
60
副总监
50
部门经理
40
部门副经理
30
主管级
20
普通职员
10
注: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不含在以上标准中。
6.2补贴方法:
6.2.1如无紧急事务或特殊情况,员工因日常工作外出办事在成都主城区内(包括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锦江、高新南区)原则上应搭乘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并不再报销出租车等费用;外出成都主城区外,根据职级享受派车员工,可申请公司派车(详见《车辆管理制度》),其余员工按实际公共交通票据据实报销。
7.0其他规定
7.1补贴时限:
7.1.1享受交通贴人员在任职期间享有相应职级的补贴待遇,离职或调职时,应做相应调整。变动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