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版
产品检验作业流程
编制:2006年月 日
审批:2006年月 日
目的
加工过程中,依照经过批准的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和技术标准,产品图纸、检验规程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以保证不合格零件不转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制零部件、整机在生产过程中除关键工序外的每道加工工序。
3.职责
1 操作者按提供的产品图纸或工艺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自检;
检验人员按产品图纸、工艺文件、检验规程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4.流程
4.1 自制零部件检验流程
4.1.1首检
4.1.1.1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加工的首件零件,经自检外还必须将零部件送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如果零件不能送检由操作者请检验人员到机床上进行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特别是工序改变、装备变化、环境变化等因素,首件检验尤为重要。未经首件检验造成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负责;
4.1.1.2 属关键工序中加工的零件,按公司制定的各关键工序控制办法执行;
4.1.1.3 检验人员在接到首件检验后,应核对受检首件与图纸、工艺、标识牌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对首件进行检验,经验证合格,由检验人员在首件上作好标识,立即通知操作者可以继续加工,并在《加工流转单》首件检验栏签字认可;
4.1.1.4 首件检验合格后,操作者按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后续生产,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按工艺文件、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中的参数要求进行自检。
4.1.1.5如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通知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首件,直到检验合格,才可加工其余零件;
4.1.1.6互检:在转序时下一道工序操作者要对上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加工。
4.1.2 检验人员的巡回检验流程
4.1.2.1 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进行巡回检验,特别是对关键工序中的质控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巡回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在巡检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4.1.2.2 在巡回检验中,检验人员要仔细观察操作者的加工方法及设备、工装,量具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工序进行监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或联系有关领导),避免产生不合格品;
4.1.2.3巡回检验中发现加工零件不符合图纸或工艺要求时,检验人员应及时通知操作者停止继续生产该种产品,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报生产车间,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与操作者一起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或报告有关领导),以便使操作者能迅速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品再次发生。并督促生产车间对自最近一次检验合格以后生产的零件进行全检,挑选出不合格品,作好标识,并进行隔离存放。
4.1.3 实行生产过程中的工序完工检验流程
4.1.3.1 整批零件加工结束,操作者应尽量使用工装将完工的零件整齐地堆放在指定的待检区内并标识,及时通知检验人员检验;
4.1.3.2 检验人员接到报检后,即核对受检零件与图纸、工艺文件、标识牌等是否一致。一致后,按检验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受检零件进行全检或抽样检验,并作好过程检验记录;
4.1.3.3 根据检验情况,检验人员应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开,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存放;
4.1.3.4 检验结束后,由检验人员在标识牌(或《加工流转单》)中注明合格与不合格数量,签名及检验日期,对经检验判为合格的产品,生产车间可以将合格零件转入下一道工序或办理入库手续,对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成品检验流程
4.2.1 在成品装配过程中,检验员按技术图纸、工艺文件、检验规程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填写焊机出厂检验单和在焊机上贴上出厂编号,并在工序制程卡上签字认可。如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2装配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进行巡回检验,对巡回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在不合格记录单上作好记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下一道操作者要对上一道操作者进行互检。
4.2.3 对检验合格的焊机必要时进行试焊检验。
4.2.4 焊机检验合格后,挂说明书后方办理入库手续。
4.3 入库后的成品开箱检验
国内或海外订单成品入库后由质检科对焊机进行开箱检验,主要检验:包装、附件、外观、参数及订单评审特殊要求,每个订单每种型号抽查2台,并在《开箱检查记录表》上做好检验记录。如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HG/QR D13
6. 相关记录
《机加工流转单》 HG/QRD10-01
《工序制程卡》 HG/QRD10-02
《进货物资检验单》 HG/QRD13-01
《不合格品通知单》 HG/QRD13-02
《检验不合格记录表》 HG/QRD13-03
《焊机出厂检验单》 HG/QRC03-06……
《开箱检查记录表》 HG/QRC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