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目的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岗位、各工种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尽的安全职责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部各级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职责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XX光伏发电工程所有安全生产行为活动。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4 编制原则
安全管理职责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5 编制内容
5.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覆盖以下人员、部门和单位:
(1)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
(2)作业班组长;
(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长。
5.2 安全管理目标
目标内容应包括:
(1)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目标;
(3) 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4)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5) 安全创优目标。
(6) 安全管理职责和目标指标均应层层分解和落实。
5.3 承发包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指标:
项目部内各级经营承包合同及工程分包合同中明确相应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安全管理职责和目标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罚的相关条款作出规定。
5.4 相关岗位及基层单位安全责任制确定时,对于国家及集团明文规定必须履行的安全责任制度必须列入。
6 安全责任制责的考核
6.1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及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按规定有计划地组织经常性、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整改活动,做好检查记录,并作为考核依据。
6.2 项目部内各级经营承包合同及工程分包合同中明确相应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安全管理职责和目标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罚的相关条款作出规定。
6.3 项目部及各级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专篇把安全管理职责、管理指标和措施要求、考核和奖罚规定内容具体量化,认真组织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奖罚,并保存兑现的资料。
6.4 项目部对本项目安全第一负责人实施月度、年度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体现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中。
6.5项目部根据详细的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所属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并留下记录。
6.6 项目部对所属单位安全责任制度考核由安全保卫部实施分项考核,汇总报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6.7 项目部所属单位根据内部责任制考核制度实施具体考核并留存记录。
6.8 对分包工程及其协作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考核依据合同和责任书要求由现场项目部实施考核,并留存记录,必要时项目部组成安全、生产、质量、经营等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考核。
6.9 月度、年度安全考核汇总90分以上的基层单位及个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安全权重得分为满分15分,方可作为年度安全先进评比先进候选;指标考核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月度、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扣分为2-3分;指标考核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月度、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扣分为3-5分;指标考核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月度、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扣分为5-7分;60分以下扣10分。
7 修改
7.1 各层次、部门、岗位及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应事先经过责任人的确认。
7.2 项目部新成立或机构发生变动应及时修订相关安全责任并在确认后发布。
7.3 每年年初项目部根据实际安全生产情况与所属基层安全及其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全年考核依据。
8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