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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提供下属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的条件和原则:
集团总部为下属公司担保的上限合计为当前的母公司净资产额。
下属公司的财力指标、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良好,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下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不得超过XX%,不能连续两年亏损,且在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记录。
担保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且属于借款人合法的经营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担保申请、审批和办理
所有对外担保业务均由集团财务部受理,按集团规定程序具体运作。
每笔要求担保的银行贷款,属流动资金借款的,必须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经济责任明确,结算方式合理,经济效益显著;属基本建设资金的,必须有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集团的批准文件,市计划部门和集团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建设资金来源,还贷资金及还款计划等资料。
申请担保企业必须向集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审请报告、借款用途、资金状况及还款计划和反担保措施。
申请借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购销合同书,关于项目立项、投资等有关批文。
为非控股的投资企业担保,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方可按控股比例提供担保。
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和近期月(季)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的“贷款证”资料。
借款合同,担保书或担保合同。
用作反担保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有效凭证和保险单。
董事会签署或授权签署的“声明与保证”。
集团(担保人)根据每一保申请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补充材料
担保债务的监管
借款下属公司必须定期向集团财务部汇报贷款使用情况。
反担保
反担保的形式可采用动产、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五、担保管理流程图及程序描述
担保管理流程描述:
1) 下属公司提出贷款申请。
2) 贷款的申请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首先是看是否在计划内:根据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只要资金的需求是在计划内的,则可进入下一步审核;在计划外或审批权限外的,需要由集团董事会或办公会根据裁决程序作出审核或修改预算。
3) 下属公司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4)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下属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
5) 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通过。
6) 贷款担保申请报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批。
7) 贷款担保申请未通过,下属公司需自寻担保单位。
8) 一旦获得审批,下属公司便可实施贷款。
计划财务部
200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