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时,使安全事故损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围。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
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观意料之外的幼儿伤害事故。它包括缝针、肢体骨折、骨裂、吞入异物、烫伤等。
三、应急行动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预防措施:
1、园长根据安全工作的要求,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督促幼儿园各类人员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2、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责任人:门卫、资产管理员),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班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教育教学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紧急处理:
1)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后不得隐瞒,迅速通知卫生老师到场,拍摄现场,做好记
录。(注:遇卫生老师外出开会,找幼儿园部门负责人)。初步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就诊,采取必要的防护应急措施后,由当事教师和卫生老师一起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
(送医原则: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也可以电话联系家长,如家长提出指定医院,以家长意愿为准。)
2)班级的其余幼儿由搭班老师看护,并做好适当的安全及安抚教育。
2、报告:
1)在送医同时两位老师分工,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伤害事情向园长报告。
2)当班教师及时联系家长,告知家长幼儿情况并对送诊地点告知和确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家长到就诊医院。
3)事故发生两天内,事故责任人必须将事实经过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达园长室;事故严重的由园方商议后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区青保办等相关部门。
3、事故信息保存:
1)记录:当儿童伤害事故较严重时,当事教师必须做好“事故日志”,保存完整的资料信息。事故日志内容包括及时记录伤害事故发生后幼儿园、伤害儿童家庭、医院的三方的交流情况。
医院(医生诊断情况、医生工号)
当事者(对孩子的紧急处理过程、送医过程、家访慰问)
伤害儿童家庭(对事件的反应、言行等)
2)资料储存:营养费、发票、垫付医药费发票(复印件)等。
4、当发生严重幼儿伤害事故,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幼儿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和家长商议事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