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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采购入库、领用审批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设备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EQ-2005-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设备工程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计量器具采购入库、领用审批的管理制度。范 围:计量器具。责任者:设备工程部负责人、计量人员、采购人员。程 序:1、计量器具由设备工程部列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计划统一进购。2、未经设备工程部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购置计量器具。3、进口的仪器仪表设备,由设备工程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入库前检查,如检查不合格或因运输途中损坏,应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4、凡新购置的计量设备,必须由设备工程部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技术监定。开出验收合格证后方能入库。5、计量器具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霉变和锈蚀;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量器具的保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报告上级部门。6、凡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领用,须凭设备工程部签发的领单、报废单、仪表分配单,库房方能发放。领用新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送设备工程部建帐编号列出周期检定计划,换取检定合格证后,方可使用。7、凡生产试制需短期借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由使用单位写出报告,经设备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借用,用毕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