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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中、小学招生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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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3/9/30(发布于江西)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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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宝丰县中、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有关精神,为实现 2016年我县达到县城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同时,依据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初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普教股具体组织实施。 2.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各片区生源数量和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标准、校址分布,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定每所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3.均衡发展的原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初中、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树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正确导向,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关注并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乡镇招生方案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要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 (二)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审验手续见附件2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 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招生方案,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县直中学招收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城区住户子女。 (二)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3 (三)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4 五、关于军人子女优先就学问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政联【2012】1号文件所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