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生物制药厂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取样管理制度DOC

生物制药厂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取样管理制度DOC

tianran***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3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3/9/20(发布于云南)
阅读:6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生物制药厂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取样管理制度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取样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QC-1012-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生产设备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取样管理的有关制度。范 围: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及取样过程。责任者:质量部、生产设备部、供应室、仓库相关人员。程 序: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1)原辅料、包装材料进库时,仓库检查包装是否受潮、破损、标签是否完好,其内容与货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应拒收。(2)仓库根据采购合同检查货物及核对有关内容:代号、品名、供应厂商及定购数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化验申请单,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交质量保证室,若因故不能在一个工作日内交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和日期并签名。如发现有与采购合同不符之处,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合理的解释后,方可收货,否则应拒收。2、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取样按下列程序进行。(1)质量保证室在收到化验申请单后,派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取样。(2)取样完毕后,取样人员应在化验申请单上注明取样日期、取样量并签名。取样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否则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经质量保证室主任批准。(3)取样人员应在取样的当天或次日将样品、化验申请单等送中心化验室,如系增补取样,作个别项目的,应随样送一份增补取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