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熔点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类型质量检验仪器SOP文件文件编码SOP-QC-7050-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起 草 人:
起草日期:审 核 人:
审核日期:批 准 人:
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
:目的:建立熔点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熔点测定。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实施。
程序:
1.简述
熔点系指一种物质按照规定的方法测定由固相熔化成液相时的温度,是物质的一项物理常数。依法测定熔点,可以鉴别或检查药品的纯杂程度。
根据被测物质的不同性质,在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 C“熔点测定法”项下列有三种不同的测定方法,分别用于测定易粉碎的固体药品、不易粉碎的固体药品、或凡士林及其类似物质,并在正文各该品种项下明确规定应选用的方法;遇有在正文未注明方法时,均系指采用第一法。在第一法中,又因熔融时是否同时伴有分解现象,而规定有不同的升温速度和观测方法。由于测定方法,受热条件和判断标准的不同,常导致测得的结果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测定时,必须根据药典正文各该品种项下的规定选用方法,并严格遵照该方法中规定的操作条件和判断标准进行测定,才能获得准确的结果。
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 C“熔点测定法”中的第一法与第二法,而不适用于第三法。
2.仪器与用具
2.1加热用容器 硬质高型玻璃烧杯,或可放入内热式加热器的大内径园底玻璃管,供盛装传温液用。
2.2搅拌器 电磁搅拌器,或用垂直搅拌的杯状玻璃搅拌棒,用于搅拌加热的传温液,使之温度均匀。
*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文件名称熔点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编 码SOP-QC-091-00页 数7-22.3温度计 具有0.5℃刻度的分浸型温度计,其分浸线的高度宜在50mm至80mm之间(分浸线低于50mm的,因汞球距离液面太近,易受外界气温的影响;分浸线高于80mm的,则毛细管容易漂浮;均不宜使用),温度计的汞球宜短,汞球的直径宜与温度计柱身的粗细接近(便于毛细管装有供试品的部位能紧贴在温度计汞球上)。温度计除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外,还应经常采用药品检验用“熔点标准品”进行校正。
2.4毛细管 系用洁净的中性硬质玻璃管拉制而成,内径为0.9~1.1mm,壁厚为0.10~0.15mm,分割成长10cm以上;最好将两端熔封,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