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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预算管理模式 2
第三章 责任中心 3
第四章 预算的组织及关系 6
第五章 预算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10
第六章 预算编制 13
第七章 预算执行与控制 20
第八章 预算反馈与考评 20
总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和预算工作的预测、控制作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有关财会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责任中心的划分、预算目标确定与分解、预算编制、预算的监控与执行、预算的反馈。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有成员单位。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局批准通过,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推行责任预算模式。责任预算指按照责任会计划分的责任中心体系,进行总体目标分解、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考核的预算模式。
责任预算的特点:
预算目标的汇总和分解对应各级责任中心,并按责任中心的特点和责任范围,确定可控部分和不可控部分;
责任预算可按责任结构对预算期内的各项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分配,达到对资源有效和动态的配置,以明确各单位责任目标,提供考核依据,提高经济效益;
责任预算将公司的整体经营目标细化,有助于监控公司长远战略的发展;
责任预算要求各责任中心按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预算,有助于统一预算数据和计划信息,提高计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