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辞退违纪员工管理制度 文件类型 综合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 SMP-FA-1043-00 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总则 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细则。 各级领导必须做过细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素质。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辞退警告 公司依照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的厂规制度,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本公司除按《管理规范》给予其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外,并有权对其提出辞退警告。 当班时间早退、脱岗、睡岗、打牌、下棋以及干私活者; 当班时间喝酒者; 不服从工作调动,无理取闹者; 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不遵守厂规制度,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公司内部治安秩序 者; 在公司wxd71b108f461928c9者; 因失职、渎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五千元(含五千元)以上者;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累 计在五千元(含五千元)以上者; 贪污、盗窃、挪用公款公物及有意破坏公物价值在千元以下,或利用 职权内外勾结行贿受贿,不够刑事处分者; 在外单位从事本公司有直接竞争性质的生产、经营科研活动者; 因工作疏忽泄漏公司技术、经济情报、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不良影 响者。 辞退警告由本公司办公室向违纪人员书面提出,辞退警告期限为 一年。 辞退及辞退后有关事宜 第五条辞退警告期内仍继续违纪的员工,本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其程序为: 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其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 由办公室核实违纪事实,听取本人意见; 违纪情况一经核实,本公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 违纪员工予以辞退。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员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凡被辞退的违纪员工,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章 附则 本实施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自本细则执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