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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倍护金生终身护理保险 产品培训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1 产品介绍 2 2 投保规则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
产品介绍 PART 01 01 3 产品介绍 4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 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 生效之日零时起至被保 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 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 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 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 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 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 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 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 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产品介绍 5 保险责任
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进入 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保险责任,则无等待期。 产品介绍 6 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进入符合本合同效力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 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护理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进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 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我们将按照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护理保险金,用于支付 被保险人所需的护理服务费用:
①被保险人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产品介绍 7 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 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进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 长期护理状态的,我们将按照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护理保险金,用于支付被保险人所需的护理服 务费用:
①被保险人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护理责任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②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产品介绍 8 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 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进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 期护理状态的,我们将按照下列三项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护理保险金,用于支付被保险人所需的护理服务 费用:
①被保险人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护理责任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②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当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所在保单年度对应的护理保险理赔金额。
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护理保险理赔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开始,各保单年度的 护理保险理赔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每年按年复利3.5%增长,即当年度的护理保险理 赔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的护理保险理赔金额乘以(1+3.5%)。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