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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赢终身寿险产品理念介绍案例演示27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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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0572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3/2/15(发布于四川)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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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目录 1 产品理念 2 产品介绍 3 案例演示 第一部分 产品理念 重点在定向传承+保障功能。 保额逐年增加,假设投保100万元,每年增额3%,第2年保额就变成103万,以此类推。 会长大的终身寿险 一般传统寿险保额固定,例如投保100万元,客户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公司就理赔100万元。 高杠杆的终身寿险 定额 终身寿险 增额 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即终身型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障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期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 什么是终身寿险? 保费恒定 保额递增 身故保障持续提升 老少咸宜 投保年龄宽泛 核保条件宽松 灵活规划 定向传承 指定受益人 由于增额终身寿险的产品特性,造就了它“锁定未来,终身增额”的优势,未来稳固可期,安全性高,资产传承方式可量身定制,非常适合用于规划财富,定向传承。 产品优势 1 2 3 增额终身寿险 做时间的朋友 保额随生命而增长 保额固定,前期杠杆高 保费恒定,保额递增,身故保障持续提升 1 老少咸宜,投保年龄宽泛,核保条件宽松 投保人年龄18周岁以上即可 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仅有4条(以中华赢终身寿险举例) 2 有贷款的企业家 定向传承,指定受益人 陈先生,离异有一女,经营了一家服装企业,为了得到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1000万,自己提供信用担保。 风险:一旦陈先生离世,女儿将面临用所得遗产清偿1000万债务。 思考:如何通过增额终身寿险帮助子女隔离债务? 3 父债子偿吗?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结论: 可以不偿 前提是放弃继承遗产 债务隔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1988年3月24日)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有没有一种方法 既不用子女清偿债务 又能给子女一笔财富? 如何通过增额终身寿险隔离债务? 让遗产变成保险赔款,给子女一个选择的权利 子女即将结婚的家庭 定向传承,指定受益人 周女士,单亲家庭。唯一的女儿25岁,与男友闪电结婚,周女士想给女儿规划婚姻财富。她准备的文件有:遗嘱、赠与合同,婚内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公证。 风险:女儿及女婿或将拒绝签署相关协议。 思考:如何通过增额终身寿替代法律工具? 3 如何避免二代婚变造成的财产损失?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作为一方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