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0 EPC总承包的组织管理体系 EPC项目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在我国大型施工企 业还没有形成“大总部、小项目”的商务模式时,仅仅在项目层面上 讨论项目的组织结构,亦即仅仅对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做出 一般性的界定,难以满足EPC项目成功实施的组织功能需要。需要指 出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设计中,很多人不自觉地将项目 管理等同于项目部对项目的管理,将项目组织体系等同于项目部的组 织体系,将项目组织管理等同于对项目部的组织管理。这些认识都是 片面的认识,因为项目部仅仅是为项目而设置的临时业务单位和管理 主体,完整的项目生产过程包括企业组织体系内很多常设部门的参与; 常设的职能部门完成专业监督、指导和控制任务;常设的业务部门不 仅提供资源,而且直接以类似分包商的性质参与生产。同时,总承包 企业以外的许多公司也参与项目生产过程,而且在业务活动中自然构 成项目组织体系的一部分,应该被纳入到总承包项目部的业务组织管 理范围。工程总承包企业在考虑EPC项目组织管理时,在以项目部为 中心的同时还应当考虑企业总部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的纵向协调以及 跨企业组织的横向协调。 1企业组织结构理论演进 传统企业组织结构普遍采用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科层制模式。钱 德勒(1977)从历史角度解释美国企业成长的主要因素时指出,当企 业管理协调的单位成本较低时,管理者看得见的手就取代了市场这只 看不见的手,管理协调使生产过程中通过能力在数量和速度上大幅度 提高,它所导致的节约要大于来自较低信息和交易费用的节约,正是 这种因素导致了科层制组织对市场的替代。科层制组织理论是随着管 理实践不断演化的。泰勒关于“计划职能(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执 行职能)分开”的思想以及法约尔提出的“统一指挥”、“建立等级” 原则为科层次组织结构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被称为“组织理论之 父”的马克斯.韦伯从理论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科层制组织模型。科 层制的结构及其运行都依据成文的组织程序和规章制度。它根据一定 的目标函数与分工原则,对整个企业活动过程进行合理地分解,确定 不同部门与不同层级的责任与权力,再由统一的最高权力层进行控制。 科层制是在分工基础上依靠法理进行统治的组织结构模式,在通过加 强控制的方式提高组织效率方面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工业经济 时代各类组织的“理想模式”。其典型模式主要有直线制、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超事业部制。在这几种组织结构模式中,直 线职能制(U型)组织结构和事业部制(M型)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 模式中最基本的两种模式。正如钱德勒所说:“虽然人们在组织结构 的类型方面,又发展出许多变种,而且在近几年里,偶尔也有一些变 种混合而成为另外一种模式的形式,但是在大型工业企业的管理上仅 仅只有两种基本的组织结构,即集中的、按职能划分为部门的类型和 多分支机构的、分权化的结构”。在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其内部 要素主要是根据职能进行分工的;而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中,其内部 要素主要是根据产品或区域进行划分的,每个事业部实际上大多包含 了职能型结构,因而从本质上来说,事业部型组织结构内部也是通过 职能进行分工的。企业系统的整体改进主要着眼于以“分工理论”为 基础,提高各个职能部门或事业部的有效性和效率上。很显然,由此 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一个内在的、有效的协调 机制,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起阻碍作用的横向和纵向界面。对于工 程总承包企业来说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