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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销售方法幸福人寿安享幸福版1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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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 幸福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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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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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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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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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让生活更美好 目录 产品回顾 目标客户 产品包装 1 2 3 产品简介 投保条件——谁能保 被保险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险期间——保多久 至70周岁 保费缴纳——交多久 10年 保险金额——保多少 每份保险费为100元,购买份数须为整数份,最低投保份数为10份 保险责任——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恶性肿瘤保险金 其他功能——有什么 保单贷款 “安享幸福”是一款专业防癌保险,客户首次发病即可获赔保险金。可用于癌症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进入药品费、家庭损失补充等各种花销。 投保范围 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于有孩子的客户,可分别为自己和孩子购买一定比例的保障。 孩子保费相对便宜,保额相对较高,享有的保障时间长,提早为孩子规划,同时提早购买更加划算; 大人作为家庭支柱,应该拥有较高保障,防范癌症风险。 基本保险金额表 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含第180天)内, 被保险人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20%,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不含第180天)后,被保险人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一项或多项本条款附件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观察期缩短,由以往的一年调整到180天 观察期内外给付额度不同: 观察期内=120%×已交保费,观察期后=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额度: MAX(合同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 产品优势 保费低,杠杆高:只专注防癌,责任唯一,价格便宜。砍掉一切小概率成本,打造超高性价比,回归真保险 观察期短,确诊即赔:首次发病并确诊立即赔付,不用缴满剩余保费,治疗不耽误。 观察期由一年缩短至180天,让您享有的保障利益最大化,且支付利息20% 理赔容易,一旦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即可申请理赔,不需要治疗发票 主险形态,功能齐全: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不需要支付主险的开销,灵活购买,保单贷款,功能齐全 免体检额度高,投保方便:18-40周岁免体检额度高达80万元 目录 产品回顾 目标客户 产品包装 1 2 3 目标客户的特点 资产中等,收入中上,有一定社保 购买过寿险、健康险,对保险有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