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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真心少儿两全保险及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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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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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7(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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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阳光人寿真心少儿两全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30天(含)-17周岁(含)
交费期间:10年
交费频率:年交
被保险人职业限制:五类(含)以上职业不能投保。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不累计寿险风险保额,被保险人满18周岁以后,以本险种与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计累计应交保费的60%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本险种可附加的附加险:
必须附加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B,最低保额5万。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C款
主险交费年期为10年及以上时可附加附加住院费用A/B、附加住院津贴,投保比例限制:
1、附加住院费用与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的比例限制:
基本保额≥20万时,最高可附加住院费用10份。
2、累计附加住院津贴险与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的比例限制:
基本保额≥20万时,最高可附加住院津贴10份。
附加豁免保险费E款疾病保险
阳光人寿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本产品仅能附加在真心少儿两全保险上。
投保年龄:出生30 天(含)-17 周岁(含)。
交费期间、交费频率同主险。
基本保额最低20万,且为1万元的整数倍。(2019年8月1日起:起售保额30万)
本险种以{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真心少儿两全保险和附加真心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年交保险费之和×(交费期间-1)×20%}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
投保本险种,IV 类机构,同一被保险人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75 万。
契调、财务资料规则:I-III类机构,被保险人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
75万(不含)-100万(含):需提供父母财务证明。
100万(不含)-150万(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契调并提供父母财务资料;
2、 父母双方重疾险保额之和累计需要达到孩子累计重疾险保额;父母提供财务资料。
150万(不含)以上:契调并提供父母财务资料,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父母任何一方重疾险保额需要达到孩子累计重疾险保额;
2、 父母双方重疾险保额之和累计达到孩子累计重疾险保额的1.5倍;
体检规则:I-III类机构,被保险人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达到以下标准需进行体检或提供健康资料:
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75万(不含)-150万(含):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30天(含)-3周岁,须提供出生证明和儿保手册。
被保险人年龄4-17周岁,须体检:普检+血常规。
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150万(不含)以上:
1、被保险人年龄出生30天(含)-3周岁,须提供出生证明和儿保手册。
2、被保险人年龄4-14周岁,须体检:普检+血常规+超声心动+腹部B超。
3、被保险人年龄15-17周岁,须体检:普检+血A+血B+血C+血D+血常规+腹部B超(女性包含妇科B超)+胸部X片+甲状腺B超+乳腺B超(女性)+超声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