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寿附加鑫享鸿福
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概览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
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
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
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
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该合同如何处理? (主合同及其他合同赔付,该合同终止且不退保费及现价) 1、恶性肿瘤 23、语言能力丧失 45、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2、急性心肌梗塞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6、胰腺移植
3、脑中风后遗症 25、主动脉手术 47、 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 26、 严重心肌病 48、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7、 严重重症肌无力 49、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5、冠状动脉搭桥术 28、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50、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6、终末期肾病 29、 严重脊髓灰质炎 51、 严重大动脉炎
7、多个肢体缺失 30、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52、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31、 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53、 克-雅氏病
9、良性脑肿瘤 32、终末期肺病 54、 丝虫病所致橡皮肿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33、 严重克隆病 55、 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34、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56、 严重获得性或继发性肺
12、深度昏迷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泡蛋白质沉积症
13、 特定年龄双耳失聪 36、 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57、 胆道重建手术
14、 特定年龄双目失明 37、 严重冠心病 58、 夹层主动脉瘤
15、瘫痪 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59、 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16、心脏瓣膜手术 39、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 60、严重癫痫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疫缺陷病毒感染 61、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18、 严重脑损伤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62、慢发复发性胰腺炎
19、 严重帕金森病 41、 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63、严重巨细胞动脉炎
20、 严重Ⅲ度烧伤 42、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64、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43、埃博拉出血热 65、严重肺源性心脏病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44、 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66、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后遗症 80类重大疾病 67、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68、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
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69、 因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
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70、 脑动脉瘤(未破裂)
预防性手术
71、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72、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73、 艾森门格综合征
74、 严重面部烧伤
75、 脊髓小脑变性症
76、 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77、 严重心肌炎
78、 Brugada综合症
79、 严重出血性登革热
80、 侵蚀性葡萄胎 病种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