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泰康乐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1、本险种目前仅在中介渠道销售。 2、本险种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含)至70周岁(含)。投保年龄 51周岁(含)-60周岁(含),交费年期只能选择一次性交或10年交; 投保年龄61周岁(含)以上,交费年期只能选择一次性交。 3、本险种的交费年期可选择一次性交、10年交、20年交。 4、本险种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万元。 5、本险种以投保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 6、投保本险种的被保险人,25%≤额外死亡率≤100%,不进行健康 加费,额外死亡率>100%拒保。 7、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 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 8、本险种暂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 9、本险种的规范简称:“乐宁终身重疾”。 10、本险种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泰康人寿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 版)》、《电子版意外及健康险承保业务管理手册(2010版)》有关规 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