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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_38099-1-201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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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犐犆犛13.020.01 犣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犜38099.1—201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1部分: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 犚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狅犳狋狉犲犪狋犿犲狀狋犳狅狉狑犪狊狋犲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狅狀犻犮狆狉狅犱狌犮狋— 犘犪狉狋1:犛犿犪犾犾犐犜犪狀犱狋犲犾犲犮狅犿犿狌狀犻犮犪狋犻狅狀犲狇狌犻狆犿犲狀狋 20191018发布2020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处理要求………………………………………………………………………………………………… 2 5 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废弃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和拆解产物列举……………… 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本要求……………………………………………… 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列表………………………………………… 1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废弃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常用处理工艺流程示例…………………… 12 参考文献…………………………………………………………………………………………………… 14 犌犅/犜38099.1—2019 前  言   GB/T3809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目前发布两个部分: ———第1部分: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本部分为GB/T3809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江门市俐通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 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宋鑫、李淑媛、骆明非、于洁、刘才田、简裕勇、王晖、许开华、李金萍、王玲、 唐爱军、刘欣伟、杨敬增、李英顺、张嘉沛。 Ⅰ 犌犅/犜38099.1—201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1部分: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 1 范围 GB/T38099的本部分规定了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处理有关的术语 和定义、处理要求、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废弃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处理。 注: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是指外部任意一边的外形尺寸不超过50cm 的IT 设备和通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 动通信手持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PDA)、路由器、电话单机等。小型IT 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列举清单参见附 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22425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HJ/T36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狑犪狊狋犲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狅狀犻犮狆狉狅犱狌犮狋 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 等],以及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报废产品。 [GB/T32357—2015,定义3.1] 3.2  处理企业 狉犲犮狔犮犾犲狉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处理(3.4)活动的法人,需具备处理资质并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和 场地。 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4。 1 犌犅/犜38099.1—2019 3.3  拆解 犱犻狊犪狊狊犲犿犫犾狔 通过人工或机械的方式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拆卸、解体,以便于再生利用和处置的活动。 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1。 3.4  处理 狋狉犲犪狋犿犲狀狋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除污、拆解(3.3)及再生利用(3.9)的活动。 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3。 3.5  处置 犱犻狊狆狅狊犪犾 采用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量化或者消除其危害性 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 [HJ527—2010,定义3.11] 3.6  数据销毁 犱犪狋犪犱犲狊狋狉狅狔 为保护用户隐私或机密数据,通过破碎、消磁或数据擦拭等技术手段清除存储介质或存储设备中的 目标数据,使目标数据无法被恢复的活动。 3.7  预先取出 犪犱狏犪狀犮犲犱犳犲狋犮犺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拆解过程中,应首先将特定的含有毒、有害物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 进行拆除、分离的活动。 [HJ527—2010,定义3.5]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