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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_1656-2019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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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D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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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Q 78 备案号: 62700-20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656—2019 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ift emergency call and th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2019 -09-26发布 2020 -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 1656—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中融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力电梯有 限公司、广东菱电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互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德 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志梅、张绪鹏、陈克、周沛、马岩、陈辰、夏立荣、杨京延、李书瑞、葛东 良、李树恒、赵晨明、贠义虎、王艺勐、文燕洲、刘连璋、翟荣光、李民、潘贤虎、栾大庆、孔佑桥、 高跃忠。 DB11/T 1656—2019 1 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急呼叫、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以及测试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 24475—2009 电梯远程报警系统 GB T 24476—201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物联网的技术规范 GB/T 31200—201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7588—2003、GB 21240—2007、GB/T 7024和GB/T 2447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件。 3.1 应急安全标志 safety sign for emergency 供人员在被困情况下,提示安全行为的乘用安全标志。 3.2 应急呼叫系统 emergency call system 供人员在被困情况下,实现报警 、对讲、数据交互功能(如果有)的系统。 3.3 通讯转换装置 communication gateway 用于建立应急呼叫系统与救援服务平台之间双向通信的接口装置。 3.4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DB11/T 1656—2019 2 在电梯断电情况下,轿厢内自动提供照明功能的装置。 4 应急安全标志 4.1 应急呼叫和应急照明系统的安全标志应: ——设置在轿厢内醒目位置,设置高度不应高于2.1m,不应低于0.5 m; ——所用文字、大写字母和数字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0 mm; ——采用不易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 4.2 应急呼叫和应急照明系统的安全标志类别选择参照GB/T 31200—2014 中5.2.5的要求。 5 应急呼叫系统 5.1 一般要求 应急呼叫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便于乘客向外部求援。 ——如果通信中断,在报警确认后,报警装置应不得妨碍任何再发送。 ——确认报警后,应停止自动发送报警请求,但不得妨碍手动的再次启动。 ——外表面与外接端子击穿电压不小于500V,绝缘电压为250V 直流值。 ——对讲机系统电源线对机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MΩ,对机壳应能承受交流2000 V 的抗电 强度。 ——与电梯安全电路部件之间的任何电气接口应符合GB 7588—2003 中13.2.2 和14.1.2.1.3 或 GB 21240—2007 中13.2.2 和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