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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宝丰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PDF

宝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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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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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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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大家宝丰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性质】 《大家宝丰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万能保险。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单 独确定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险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个人账户价值,保单利益直接与个人 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 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结算周期一般为 一个月。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 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个人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保单利益】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乘以下列 比例表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比例表: 到达年龄 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当时保单年度数-1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 期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 (3)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 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 现金价值。 【投资策略】 投资账户是本公司专门为万能保险的资金运作而设立的一个专用账户。此产品投资工具配置策略为: 考虑市场情况,综合管理债券、基金和股票的配置比例,稳健投资的基础上实现客户收益最大化。 本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资产配置,追求长 期价值投资和较高收益。 【犹豫期及退保】 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