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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意义功用保险避债条件10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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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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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什么是保险 29个字 :没事,存钱;有事,赔钱;老了,领钱。欠债,不还;诉讼,不给;离婚,不分;遗产税,不交。 保险法规定:收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保单时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保险是免税的财产、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是有用的,除了分散风险、经济补偿之外还有就是资产保全。但是跟客户面谈过程中,觉得客观对待保险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全世界范围内,保险是公认的资产保全工具是没错的,但不是随便投一份的保单就可以实现资产保全。也就是说千万别以为随便一份保险就可以有避债的功能。 早在2016年4月22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正式发文称,香港保险在大陆不受法律保护,提示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需警示风险。这一风险提示一经发出,在保险界引起轩然大波。有业内人士评述:香港保险神话再次破灭,未来或发生香港保险退保潮。 胡某是云南一位老板,1996年结婚,其妻李某家庭主妇,无固定收入,有两个孩子分布是1998年,2004年出生,胡某家境资产颇丰,同时在2009年跟银行贷款2200万。2014年5月胡某意外死亡,银行在对其债务追缴的过程中发现,胡某企业和家庭主要资产全部执行后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尚欠1000万。随后银行发现,胡某2004,2006,2008年在保险公司买了6张寿险保单,指定受益人是两个孩子,身故保险赔款共计700万,于是银行将李某诉至法院,主张该赔款必须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保单明确指定受益人 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该案的700万按《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700万赔款作为胡某的遗产,由胡某的妻子李某及两个孩子平分,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700万必须先清偿胡某欠银行的债务,剩余部分才可以继承,否则保全作用无法实现。 保单指定受益人没有妻子的名字 因为胡某所欠银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身故之后,妻子也得承担。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及《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由于妻子李某作为胡某的身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不属于胡某的遗产,故而该部分保险金不需要清偿胡某的债务而由李某直接取得。 但李某取得保险金后,保险金显然是成为李某个人财产,此时银行可主张要求李某承担其丈夫胡某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从而妻子李某必须清偿其自身负有的连带债务,保全作用无法实现。 保单是寿险保单 按照中国的法律,**保险是属于人的生命资产,受益人的权利是大于债权的,债权人无权要求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胡某欠银行债务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行为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依然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胡某欠银行债务是民事行为,并且投保是在银行贷款之前,投保非恶意投保,我国的《反洗钱法》有规定,对于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的,法院可裁定投保人恶意投保,保险公司强行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