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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主管晋升激励方案C2页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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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9/7(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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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主管晋升激励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党委“双领先”发展要求,持续保持个险渠道基本制度的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激发队伍扩张的核心动力,加强主管晋升和培育组织的积极性,公司制定了《〈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主管晋升激励方案》。奖励项目设置如下:
一、晋升激励项目
(一)晋升组经理奖
业务系列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时,向该新主管发放晋升组经理奖1500元,晋升组经理奖分两次发放,分别在新主管晋升当月和晋升6个月后仍达成职级维持考核时各发放50%。
(二)晋升处经理奖
组经理级主管初次晋升为处经理时,向该主管发放晋升处经理奖6880元,晋升处经理奖分四次发放,分别在晋升当月和晋升后的三个考核季后各发放25%,核发晋升处经理奖时该处经理须维持处经理职级。
二、培育奖励项目
(一)培育处经理奖
处经理级主管由直辖团队中直接培育出新的处经理时,按新处经理直辖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3%,向该主管发放培育处经理奖。
培育处经理奖在其培育新处经理后的12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计发时以该处经理在职为条件,若该主管降级,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被培育者曾任职处经理,降级后又重新晋升的,培育人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二)培育区域总监奖
区域总监级主管由直辖团队中直接培育出新的区域总监时,按新区域总监直辖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2%向该主管发放培育区域总监奖。
培育区域总监奖在其培育新区域总监后的12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发放时以培育人在职为条件,若该区域总监降级,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被培育者曾任职区域总监,降级后又重新晋升的,培育人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励。
说明:1、“晋升组经理奖”的发放条件中,“业务系列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具体是指业务系列人员在2010版基本法上线之后初次晋升为组经理;
2、“晋升处经理奖”的发放条件中,“组经理级主管初次晋升为处经理”具体是指组经理级主管在2010版基本法上线之后初次晋升为处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