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01.040.03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75—2020 一站式机动车驾驶人换证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of one-step motor vehicle driver's license change 2020 - 09 - 27发布 2020 - 10 - 27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 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金华市分公司、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刚、陈清、金靖程、李晓光、钱巍、滕伟建、魏剑云、张家敏、 孙珏。 一站式机动车驾驶人换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站式机动车驾驶人换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资源、评价及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院、中国邮政及其他被授权单位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换证服 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69.3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DB33/T 2036.7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7部分:监督评价与改进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站式机动车驾驶人换证 one-stop motor vehicle driver’s license change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院、中国邮政合作建立体检换证点,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体检、换证 “一站式”服务。 3.2 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办理中心 Internet traffic management business management center 负责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包括邮政网点代办业务)的办理机构。简称“网办中心”。 3.3 体检换证点 medical examination and license change points 具有代办区域、咨询台、服务窗口及服务设施,设置代办标识,公示代办业务项目、所需材料、服 务流程、资费标准和监督投诉渠道,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的中国邮政自营网点。 3.4 体检医院 medical examination hospital 与体检换证点合作,协助完成机动车驾驶人换证工作的符合资质的医院。 4 基本要求 4.1 应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实现一站式机动车驾驶人换证服务。 4.2 体检换证点、体检医院和网办中心三方系统应支持互联互通,并保护系统的网络安全、设备安全、 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5 服务流程 5.1 预约 5.1.1 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体检换证点官网、手机客户端或专线电话预约体检业务,预约平台工作人 员核对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状态,确定是否可以办理该项业务。 5.1.2 机动车驾驶人可前往体检换证点直接办理业务。 5.2 受理 5.2.1 应当场受理经预约的机动车驾驶人换证办理申请,并收存带有机动车驾驶人签名的办理材料。 5.2.2 对申请材料有效齐全的,应当场登记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予以指正,并一 次性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更正的全部内容和相关要求。 5.2.3 符合容缺受理制度的事项,应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 5.2.4 属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的,应审查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或电子信息。 5.3 身份确认 工作人员应使用身份证读卡器或人脸识别系统验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信息,核对机动车驾驶证,登 录预约平台,确认信息一致。